又到了六月底
一眨眼功夫 2019就要过半了
如果上半年运气不好
没关系,下半年才是干大事的时候!
从各新政实施时间看,
7月1日确实是办大事的重要节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于2018年12月29日审议通过,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该法规定:“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具体实施细节详见下图↓↓↓
加价车,新税制比旧制要多缴税
由于新税制是按照实际开票价格计算税费,因此如果买了加价车,加价的部分也是要加入购置税计算公式里的。
譬如一50万元的车型,加价30万,购置税计算如下↓
加价:(50w+30w)÷(1+13%)×10%=70796元
未加价:50w÷(1+13%)×10%=44247元
即仅购置税一项,税费就得多缴26549元!
1.6L以下车型购置税由7.5%恢复至10%
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升级为法,因此旧例废止,1.6L以下的车型的购置税从7.5%上调至10%。
以思域中配13.99万为例
优惠税率:13.99万÷(1+13%)×7.5%=9292元
新税率:13.99万÷(1+13%)×10%=12389元
差价3097元。而如果是BBA的小排量增压车型,差价还会更大。
开票价格过低是否可以少缴税?
开票价格如果比过去低了,确实可以少缴税,但是新法明确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参照应税车辆市场平均交易价格,规定不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
也就是说,倘若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没有正当理由的,将按照最低价格征收车辆购置税。
新能源车要缴购置税了?
有不少媒体以7月1日后,新能源车购置税减免政策要取消为噱头吸引关注,这是真的么?
新税法里规定的免征购置税五类车里,确实没有新能源车,但政策又明确“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可以规定减征或者其他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根据此前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信部、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政策没有变。在国家没有公布停止前,都将按照原规定继续执行。
虽然我们看到部分情况下,税变高了,但具体分析,很可能对购车整体价格没有太大影响。
譬如购买小排量车的购置税优惠是取消了,但是购置税计算也从厂家指导价改为了以实际成交价为基准,所以税费具体高多少还不一定,以现在的车市行情,不少车型,特别是豪华车,实际成交价大幅低于厂商指导价的话,可能最后税费还有优惠。
而针对高加价行为,高税费差价会形成一定的杠杆,引导消费者选择其他车型,所以结果一是会对消费者忠诚度有一个考验,另一则,也会令没有加价的车型具备更多的竞争优势。
所以本质上,这是供给侧由政府保护转向市场化的一种改革,让市场的天平向消费者倾斜的举措,希望对市场培育能起到良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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